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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了解案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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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ona,我注意到你在一审阶段只提交了设计合同、整套图纸、银行流水以及发票,能说说设计图纸的初稿、修改稿以及定稿是如何给对方的吗?这个很重要。”

秋疏影沉思了片刻,回忆道:

“11月17日收到预付款之后,第二天又去现场勘查了场地,然后我就按照对方要求开始出设计图、效果图以及施工图。

“11月30日开了一次现场报告会,我自带笔记本到对方公司做的报告,对方现场提出一些修改意见,让我进一步深化。

“12月9日又开了一次现场报告会,这次基本把设计稿定下来了,当时施工方、监理方都在。”

万良辰问道:“当时有会议纪要吗?”

秋疏影摇了摇头:“没有,也没想着拍照什么的。”

“那最终定稿是怎么给对方的呢?我看设计合同中约定要提供整套设计图的盖章纸质版以及存有电子版的光盘。”

秋疏影回忆道:“应该是12月12日,周六那天晚上,我那朋友约了对方的副总经理,也就是他朋友,还有我一起吃饭。

“就是在饭桌上将纸质版和光盘交给那个副总经理的,当时我也想过是不是让他出个收据什么的,但我朋友说没这必要,大家都是兄弟,不会有问题的……”

万良辰不禁有些疑惑,既然有第三人在场,为何一审阶段不见提交证人证言呢?

“你那朋友也不愿意作证?”

“他……在国企工作,我好说歹说,他都不愿意帮我,我也不想难为他了。即是他愿意作证,法官也不会采信他的证言的……”

万良辰若有所思,或许秋疏影与那位朋友的关系并不单纯:“我冒昧问一句,你跟他是什么关系?”

秋疏影有些犹豫,吞吞吐吐道:“他……是我男朋友,不过……现在已经分手了……还是因为这事分的。”

原来如此,万良辰点点头道:“确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单凭他的证言的确不够,更何况……”

渣男。

为了保住工作连女朋友都可以抛弃,秋疏影总不能为了拿到钱去低三下四的求他吧?万良辰觉得她做不出来这样的事情。

“Fiona,设计合同里约定的交付初稿、修改稿后分别支付二期款、三期款,当初为什么没申请呀?”

秋疏影解释道:“因为整个设计周期比较短,对方说每次付款都要走一次流程,嫌麻烦,就口头承诺交付定稿之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确实,前后只有一个月时间,看来秋疏影为了完成这个订单没少加班加点。

“明白了,你还有没有其他需要补充的?”

秋疏影想了想,摇摇头:“没了。”

“OK,Fiona,这个案子我们会尽力而为,但存在的困难是显而易见的,能否追讨回款项存在未知数,所以律师费方面,我建议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按最终实际收回款项的……呃,18%收取律师费,你看如何?如果换作别的当事人,我们不会建议全风险代理,低于20%我们也是不会做的。”

秋疏影快速地盘算了一下,按万良辰的建议,如果全部胜诉的话,她最终需要支付律师费为118万*70%*18%,也就是14.868万元,刨除一审阶段付出去的律师费6万元,自己还剩下60多万元。

虽然看在陈知夏的面子上不用提前支付律师费,看上去还享受了一定优惠,秋疏影仍然有些肉疼,不过总比一毛钱拿不到还要倒贴35万强多了。

“没问题。”

万良辰又露出迷之微笑:“那就这样说定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预祝我们合作愉快……许律师,麻烦你去复印一套案件材料吧。”

许沁迅速应了一声,拿起桌面上的材料,站起身走了出去。

“对了,对方那位副总经理的联系方式有吧?”

“我有他手机号和QQ,不过今年2月份他就把我拉黑了……”

万良辰笑了笑道:“没关系,先发我吧。”

“好的,他叫苏阳,听说已经从乐宴那边辞职了,想找到他可不容易。”

“明白,剩下的就交给我们吧~”

万良辰和秋疏影正聊着做室内设计的一些事情,许沁复印好材料回到会议室。

秋疏影见状,收起许沁交还的材料,站起身与万良辰道别:“那我可就等你消息了。”

“放心吧,我们会尽快准备好上诉状,启动调查取证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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