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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章 510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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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区分界限。

什么是正常过继,什么是买卖,得有明确标准。

收巨额财产的,以生育牟利的,明知对方无抚养目的仍送养的,都算出卖子女。

第三,买卖同罪。

光抓卖的不行,买的也得抓。铲除买方市场,才能断了这条链。

第四,规范收养。

过继也得登记,私下过继一律无效。不管你是亲戚还是邻居,没登记就不认。

第五,严审条件。

收养人有没有抚养能力?有没有不良记录?符不符合收养条件?一条一条审。

第六,禁止牟利。

送养人不得收钱。少量营养费、感谢费可以,但得定个标准,超了就不行。

第七,计生联动。

送养之后,不能再违规生育。要是一边送一边生,那不成产业链了?

第八,户籍严管。

孩子的户口怎么上,得有严格规定。不能让人钻空子。

第九,基层排查。

各村各社区,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一条一条写下来,写了满满几页纸。

写完最后一个字,他放下笔,揉了揉发酸的眼睛。

何令耘放下那份关于打击贩卖婴儿的文件,揉了揉发酸的眼睛。

他站起身,走到窗边,望着外面的夜色发呆。

张大彪的事解决了,贩卖婴儿的事也有了初步方案。

可他知道,这都不是根本。

根本问题是计划生育本身。

这件事他想了很多天。

从那天开会听到老吴诉苦,到后来和若楠一次次通电话,再到自己翻资料、查文件、反复琢磨,一个念头越来越清晰:

光堵不行,得疏。

光罚不行,得导。

光靠强制不行,得让老百姓自己愿意。

他回到桌前,重新坐下,铺开一张新纸,写下标题:

《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想了想,又在后面加了个括号:(讨论稿)

然后他开始写。

第一个问题,是规矩。

他想起老吴说的那些事——有的地方强制引产,有的地方株连亲属,有的地方搞什么“突击队”,半夜闯进人家家里抓人。

这些事,他听说过,也在文件里看到过,可当它们发生在自己管辖的地方,还是让他心里发堵。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他在纸上写下第一条:

“一、先立规矩:完善法治与权责”

-推动国家层面尽早出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生育权利、义务、奖励与处罚,禁止地方自行其是、随意加码。

-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粗暴执法、强制引产、株连式处罚。落实执法责任制,谁违法追究谁。

-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目标管理、一票否决。但指标要科学,不能层层加码,逼着

写完这几条,他停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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