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0章 510章(1/2)
其次,区分界限。
什么是正常过继,什么是买卖,得有明确标准。
收巨额财产的,以生育牟利的,明知对方无抚养目的仍送养的,都算出卖子女。
第三,买卖同罪。
光抓卖的不行,买的也得抓。铲除买方市场,才能断了这条链。
第四,规范收养。
过继也得登记,私下过继一律无效。不管你是亲戚还是邻居,没登记就不认。
第五,严审条件。
收养人有没有抚养能力?有没有不良记录?符不符合收养条件?一条一条审。
第六,禁止牟利。
送养人不得收钱。少量营养费、感谢费可以,但得定个标准,超了就不行。
第七,计生联动。
送养之后,不能再违规生育。要是一边送一边生,那不成产业链了?
第八,户籍严管。
孩子的户口怎么上,得有严格规定。不能让人钻空子。
第九,基层排查。
各村各社区,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一条一条写下来,写了满满几页纸。
写完最后一个字,他放下笔,揉了揉发酸的眼睛。
何令耘放下那份关于打击贩卖婴儿的文件,揉了揉发酸的眼睛。
他站起身,走到窗边,望着外面的夜色发呆。
张大彪的事解决了,贩卖婴儿的事也有了初步方案。
可他知道,这都不是根本。
根本问题是计划生育本身。
这件事他想了很多天。
从那天开会听到老吴诉苦,到后来和若楠一次次通电话,再到自己翻资料、查文件、反复琢磨,一个念头越来越清晰:
光堵不行,得疏。
光罚不行,得导。
光靠强制不行,得让老百姓自己愿意。
他回到桌前,重新坐下,铺开一张新纸,写下标题:
《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想了想,又在后面加了个括号:(讨论稿)
然后他开始写。
第一个问题,是规矩。
他想起老吴说的那些事——有的地方强制引产,有的地方株连亲属,有的地方搞什么“突击队”,半夜闯进人家家里抓人。
这些事,他听说过,也在文件里看到过,可当它们发生在自己管辖的地方,还是让他心里发堵。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他在纸上写下第一条:
“一、先立规矩:完善法治与权责”
-推动国家层面尽早出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生育权利、义务、奖励与处罚,禁止地方自行其是、随意加码。
-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粗暴执法、强制引产、株连式处罚。落实执法责任制,谁违法追究谁。
-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目标管理、一票否决。但指标要科学,不能层层加码,逼着
写完这几条,他停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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