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科学的方法[1](2/2)
历史的科学和实验的科学方法有什么分别呢?实验的科学可以由种种事实归纳出一个通则。历史的科学如地质学等也可以说是同样用这种方法。但是实验科学归纳得通则之后,还可以用演绎法,依照那通则来做实验,看看某些原因具备之后是否一定发生某种预期的结果。实验就是用人工造出某种原因来试验是否可以发生某种结果。这是实验科学和历史科学最不同的一个要点。地质学和其他历史的科学,虽然也都依因果律,从某些结果推知当时产生这些结果的原因,但历史科学的证据大部分是只能搜求,只能发现,而无法再造出来反复实验的。(天文学的历史部分可以上推千万年的日月蚀,也可以下推千万年的日月蚀。也还可以推知某一个彗星大约在某年可以重出现。但那些可以推算出来的天文现象也不是用人工制造出来的。但我曾看见一位欧洲考古学家用两块石头相劈,削成“原始石器”的形状。)
正因为历史科学上的证据绝大部分是不能再造出来做实验的,所以我们做这几门学问的人,全靠用最勤劳的工夫去搜求材料,用最精细的功夫去研究材料,用最谨严的方法去批评审查材料。
这种功夫,这种方法,赫胥黎在八十年前曾指出,还不过是“柴狄的方法”。柴狄的方法,其实就是我们人类用常识来判断推测的方法。赫胥黎说:“游牧的民族走到了一个地方,看见了折断了的树枝,踏碎了的树叶,搞乱了的石子,不分明的脚印,从这些痕迹上,他们不但可以推断有一队人曾打这里经过,还可以估计那一队的人数有多少,有多少马匹,从什么方向来,往什么方向去,过去了几天了。”
历史科学的方法不过是人类常识的方法,加上更严格的训练,加上更谨严的纪律而已。
【注释】
[1] 1958年4月26日在台北“中国地质学会”年会上的演讲词。载1959年3月台北《“中国地质学会”会刊》第2期。收入1981年2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上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