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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史料重于修史[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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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座的七个团体,都是从事征文考献的工作,给台湾的历史保藏史料。原料越是保藏得多,搜集得多,比起将原料整理删除编整的工作,都远为重要。因为无论以什么方式编志,新方法也好,旧方法也好,都不免经过整理,许多材料不免受编志总纂主观的取舍。甚至毁去一部分材料,或隐藏一部分材料。

经过这一阶段,往往将有价值的原料去掉,所以整理出来的东西就成为制造品。我们以现代新的眼光来看,与其编志,不如做搜集材料、发表材料,继续搜集材料、随时发表材料的工作。譬如说,“二·二八”事变是一个很不愉快的事,现在距离的时间很短,在台湾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这个时候不能不讨论这个问题,但讨论时不免有许多主观的见解。而关于这件事,就有许多材料不能用,不敢用,或者不便用。在这样的情形下,与其写一部志书,在方志中很简单的将“二·二八”事件叙述几遍,远不如不去谈它,不去写书,而注重在保藏史料这一方面,使真实的材料不至毁灭,而可以发表的就把它发表。这是举一个很极端的例子,来说明原料比制造品重要;说明过早提出结论,不如多保留各方面的材料,到可以发表的时候当作原料发表,不加以论断。不要使原料毁灭,我以为这个工作比编志更重要。希望各地文献委员会对于搜集材料、保存资料的工作能够继续,而且要特别的看重。不要存一种搜集资料就要编志的观念。

还有今天我在台大参观人类考古学系,看到有关高山族的考据,这是很了不得的,把高山族分成七个大类,这个工作现在刚刚开始,只是在开始搜集材料,还没有到搜集齐全的时期。有关民族、语言、方言等等的调查纪录,就我所知,目前还不够,尚待继续搜集,再以新的方式整理。在开始搜集的时候,很不容易有一个结论。征文考献亦复如此,应多搜集原料、研究原料,不必在几年中将各地通志都写起来。至少在我这个半个台湾人看来是不必如此的。而应扩大搜集材料的范围,请台大、师院及历史研究所各位先生就民族学、语言学、人类学各方面以新的方法来搜集新的材料。

这是我这半个台湾人回到第二故乡,向各位负征文考献责任的先生们,以我外行的一点小意见贡献给大家。我想许多文史专家一定有更好的意见,黄先生可以请他们多多发表,我只是以我粗浅的意见供大家的参考,作为一种抛砖引玉的意见。

【注释】

[1] 1953年1月6日在台湾省文献委员会欢迎会上的讲词。收入1998年2月光明日报出版社《胡适精品集》第15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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